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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清账公司-分析欠钱不还的,要多赔付这笔钱

更新时间:2019-08-07   点击:4015

  法律能不能给让欠钱不还的人拿些钱出来弥补债主的损失呢?

  当!然!能!

  广州清账公司

  王某和李某是生意上的伙伴也是好朋友,王某因资金周转向李某借了50万。

  双方在借条上约定,借款50万,借期1个月。

  由于借款时间不长,李某向王某称不收利息,故借条上也没有约定利息。

  借款到期后,王某久拖不还,时间一晃差不多就两年过去。

  李某认为王某占用自己资金时间太长,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补偿,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。

  诉讼中,王某认为自己和李某并未约定逾期后利息,所以只想归还借款,不愿意支付利息。

  问题来了,李某能否向王某主张支付利息呢?

  注意了:即便双方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,但李某依然可以主张王某逾期还款后的利息。根据司法解释规定,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,也未约定逾期利率,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%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  所以,最终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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